省级荣誉资质,颁发证书
申报研发中心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项目的前置条件
杭州市各区给予资金奖励(具体额度以当年政策为准)
在本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
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专利/商标/科技成果)
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
持续投入科技创新经费
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
申报平台:科技企业成长在线(https://qyyffw.kjt.zj.gov.cn/fwzxpc/)
截止时间:常年申报(最晚10月31日)
认定批次:每年分2-3批(5月/8月/10月集中认定)
监督管理:
年报要求:每年12月底前填报发展情况报表
资格取消:连续两年未填报年报
豁免条款:国家高企无需填报省科小年报
税收优惠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%
高企前置:申报国家高企的必备条件
无证书:仅赋予入库登记编号(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)
硬性要求:
职工≤500人/年销售收入≤2亿元/资产总额≤2亿元
近一年无重大安全/质量事故、环境违法及失信行为
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为0分(即占比>10%)
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
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(前三单位)
主导制定国际/国家/行业标准
平台: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(https://fuwu.most.gov.cn/)
截止时间:9月30日(建议5月31日前完成)
税收优惠:企业所得税按15%征收
资金奖励:
新认定:20万-60万
重新认定:10万
首次上规高企:再奖30万(杭政办函〔2023〕78号)
注册时间:成立≥365天(建议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)
知识产权要求:
新认定企业不得全部为当年获得
重新认定企业须拥有2023年前的有效知识产权
人员占比: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≥10%(累计在职≥183天)
研发费用归集:
材料费占比≤60%
委外研发费按实际发生额80%计入
研发费用近三年占比:
营收<5000万→≥5%;
5000万-2亿→≥4%;
>2亿→≥3%
高品收入:
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≥总收入的60%
主要产品收入≥高品收入的50%
第一批:5月31日截止→6月评审
第二批:8月31日截止→9月评审→未通过企业9月底复评
强制年报:
火炬年报(每年3月截止)
发展年报(每年5月20日截止)
处罚措施:连续2年未年报→取消高企资格
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础条件:
市场深耕:
从事特定细分市场≥2年
研发投入:
上年度研发费用≥100万元
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≥3%
营收或融资(二选一):
上年度营业收入≥1000万元
(营收<1000万元时)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≥2000万元(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)
专项评价(满足任一项即可):
评价得分≥60分
近三年获省级科技奖励(前三单位)或国家级科技奖励(前五单位)
近两年研发费用均值≥1000万元
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≥6000万元
近三年进入"创客中国"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
省级"专精特新"资质认证
申报国家专精特新"小巨人"企业必备基础
享受专项融资支持/技改补贴/市场开拓扶持
注: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浙江省经信厅当年申报指南
省科小/高企申报:科技企业成长在线(https://qyyffw.kjt.zj.gov.cn/fwzxpc/)
国科小/高企备案:科技部政务平台(https://fuwu.most.gov.cn/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