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杭区“高质量发展68条”
48. 发展专精特新企业。对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,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。对区外首次引入的专精特新企业, 正常生产经营一年后给予相应级别奖励。列入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工业投资项目的,在原补助基础上,追加补助5个百分点,最高不超过20%。支持开发区加快打造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优质培育服务园区。(牵头部门:区经信局)
49. 支持企业升规纳统。
(1)工业企业纳统在规奖励。对首次上规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,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,再给予每家10万元额外奖励;对首次上规后连续3年保持在规的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(2)服务业企业纳统奖励。鼓励服务业企业首次升规纳统:对于首次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,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。
(3)服务业企业发展奖励。对首次升规纳统的企业,且升规纳统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(营业额、销售额)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5%的,再给予20万元奖励。(牵头部门:区经信局、区发改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