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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“助企纾困,共赢发展”提质增效计划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征集通知
信息来源:   发布时间:2026-08-24 11:16:33
     
     

“助企纾困,共赢发展”提质增效计划/

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征集通知      

根据《“助企纾困,共赢发展”科技园提质增效计划》(杭师科[2024]10号)文件,经研究,决定从即日起面向园区企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         

申报要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申报条件

1、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园企业;

2、所有申报项目实际发生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;发明专利、项目资质以相关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,人才引育以人才证书落款时间或劳动合同开始时间为准,实习就业以申报期内实际发生时间为准,其余以到账时间为准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申报范围

01

发明专利支持

(1)支持标准

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,给予2000元/件的资金支持,单一企业每年度限1件

(2)申请条件

企业自主申请并且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。

(3)申请材料

所申请单位发明专利授权证书、官方审查缴费收据。

02

科技项目申报奖励

(1)支持标准

对新认定(引入)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给予5000元/项资金支持,单一企业此项不叠加享受,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

(2)申请条件

当年申报以上科技项目的企业,认定结果以相关部门官网发布的认定通知为准;新引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,需在申请前将地址变更至园区

(3)申请材料

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证书、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证书;申报协议;申报材料部分(保留申请书,其他可脱敏)。

03

投融资补助

(1)支持标准

对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或银行贷款的企业,按到账金额的1‰给予补助,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元

(2)申请条件

已签订投资协议(贷款协议)且资金已到账。

(3)申请材料

投资协议(贷款协议)、到账凭证、工商变更记录。

04

担保费用补贴

(1)支持标准

对于获得担保贷款的企业,按担保费50%进行补贴,单一企业不超过2000元

(2)申请条件

融资金额已到账,担保费用已支付完成。

(3)申请材料

贷款合同扫描件、到账凭证、担保合作协议、担保费用支付凭证。

05

实习就业补助

(1)支持标准

对吸纳杭州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实习就业的企业,且实习或就业人员在岗时间不少于3个月,按200元/人/月进行补贴,单一企业每年限5人次

(2)申请条件

吸纳就业人员需与杭州师范大学相关。

(3)申请材料

社保证明(需连续缴满3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)材料或工资发放证明(需连续3个月以上)、员工花名册、人员学历证明材料(如毕业提供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如在读状态提供在读证明、学生证)。

06

见习活动补助

(1)支持标准

对承接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见习活动的企业,每场次补助500元,单一企业每年限2场次

(2)申请条件

见习活动完成期限在申请时间内。

(3)申请材料

见习通知扫描件、活动现场照片、见习签到表扫描件、其他证明资料,活动现场照片电子打包发送至邮箱2568446711@qq.com

07

人才引育奖励

(1)支持标准

对企业自主培育或外部引进的D类人才按2000元/人给予奖励资金,C类及以上人才按3000元/人给予奖励资金,(人才证书申请单位需为园区企业),单一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0元

(2)申请条件

人才需在申请单位缴纳社保至少6个月以上;申请时人才仍为在职人员。

(3)申请材料

人才证书、社保证明、劳动合同(可脱敏)。

08

产学研合作激励

(1)支持标准

对与杭州师范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(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转让、横向合作、作价入股等)的企业,按合同金额的5%进行补助,单一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0元

对与杭州师范大学共同申报并成功入选省级以上项目或平台(如浙江省“尖兵领雁”项目、浙江省重点实验室、新型研发机构、协同创新中心等)的企业,按10000元/项进行补助,单一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0元

(2)申请条件

如为专利转让,申请时需为按时缴纳官费的有效发明专利;

如为横向合作,协议有效期在申请期内有效,且在申请期内完成打款,根据打款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助;

如为作价入股,需在申请期内完成变更手续。

(3)申请材料

①发明专利转让:转让合同、银行打款凭证单、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、专利授权证书。

②横向合作:横向合同、银行打款凭证单。

③作价入股:股权转让协议、资产评估报告、工商变更证明。

④尖兵领雁:申报项目书(可脱敏)、合作协议(可脱敏)、银行打款凭证单。

⑤浙江省重点实验室、新型研发机构、协同创新中心:奖项认定证书或者红头文件(需企业及学校同步盖章);申报协议(如有)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申报材料

1、附件1:“助企纾困,共赢发展”提质增效计划申请表

2、各类申报项目的申请材料。申请单位须将申请材料按照申报项目打包提供,申请表提供原件一式一份。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扫描件或官网下载的原文件,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每个申报项目加盖骑缝章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         

征集时间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
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         

资金发放形式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
上述政策奖励以创新券形式进行支持,

可与服务商优惠叠加使用。

         

申报程序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
01


材料提交

企业需填写《“助企纾困,共赢发展”提质增效计划申请表》,盖章后附营业执照、申请材料等相关文件纸质版提交至企业孵化部各企业联络员处。

02


审核公示 

科技园将组织专家评审,审核结果将在官方公众号公示,无异议后执行。

03


兑付流程

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政策条款规定于公示完成后一年内完成兑付,逾期作废。 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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