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级荣誉资质,颁发证书;
申报研发中心、杭州市新雏鹰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项目的前置条件;
加快企业经济转型升级,列入区重点培育扶持对象。
在本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;
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专利/商标/科技成果);
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;
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;
持续投入科技创新经费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。
申报平台:科技企业成长在线(https://qyyffw.kjt.zj.gov.cn/fwzxpc/)
截止时间:常年申报(最晚10月31日截止)
认定批次:每年分2-3批(5月或8月、10月集中认定)
年报要求:每年12月底前填报发展情况报表(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免填年报)
资格取消:连续两年未填报年报
无证书:仅赋予入库登记编号(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);
硬性要求:职工≤500人,年销售收入≤2亿元,资产总额≤2亿元;
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分不得低于60分;
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为0分(即占比>10%)。
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且在获奖名单中排名前三;
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企业近五年主导制定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。
平台: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(https://fuwu.most.gov.cn/)
截止时间:2026年8月31日(建议5月31日前完成,可及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优惠)
注册时间:不超过5年;
知识产权:核心知识产权需自主研发且不少于3件(其中授权不少于1件),或PCT国际专利申请不少于1件。
研发团队成员市D类(含)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(含)以上奖励;
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;
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不低于2000万元。
税收优惠:企业所得税按15%税率缴纳(法定税率25%);
资金奖励:新认定20万-60万,重新认定20万(有效期三年,期满重新认定)首次上规高新企业:再奖励30万,连续3年规上:再次奖励10万;
其他扶持:新三板、IPO基础招投标加分;省企业研究院等重大项目前置条件。
注册时间:成立满一年(建议有2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);
知识产权:通过自主研发或受让等方式获得,且不得全部为申报当年获得;
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%;
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%;
研发费用近三年占比:销售收入<5000万不低于5%;销售收入5000万-2亿不低于4%;销售收入>2亿不低于3%;
创新能力评价综合得分达70分以上。
申报时间:
2026年暂定一批,具体时间已申报通知为准
强制年报:火炬年报(每年3月截止);
发展年报:(每年5月20日截止);
处罚措施:连续2年未报年报取消高企资格。
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;
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(均需有效期内);
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须填写企业自评表,评分不得低于60分;
提供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(需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及研发费用);
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(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证明);
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。